第3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。根据征稿启事相关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将本届展览全部拟入选作品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5年9月11日—9月17日(24:00结束)共7天。

欢迎社会各界对评审结果进行监督。最终入选结果将在公示期满并经组委会批准后正式公布。如对公示作品有异议,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实名邮件反映。邮箱地址为zwhgzc@163.com。联系人:李文敏,联系电话:010-65279030。

特别提示:在中国文艺网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公示的第3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作品,未经组委会许可不得转载。

 

第3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

2025年9月11日

 

第3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

拟入选作品名单

(排名不分先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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